技術股緩課所得稅一定有利嗎?談閉鎖型/中小企業/生技新藥技術股緩課效果

前言 為了回應飽受批評的「領到技術股,還沒賺錢就要貼錢繳稅」現象,政府針對技術股在符合若干條件下給予緩課優惠。然而,如果只看到領到技術股當下不用馬上繳稅就認為有利,可能有見樹不見林之虞;如果將視野擴展為從領到技術股直到出售技術股的整個生命週期,應該能更全面的評估。 原理 在一般普通公司的情況下,技術股從取得到出售分為兩階段課稅–第一階段是出售專利權的獲利,第二階段是出售技術股的獲利。請 Continue reading
前言 為了回應飽受批評的「領到技術股,還沒賺錢就要貼錢繳稅」現象,政府針對技術股在符合若干條件下給予緩課優惠。然而,如果只看到領到技術股當下不用馬上繳稅就認為有利,可能有見樹不見林之虞;如果將視野擴展為從領到技術股直到出售技術股的整個生命週期,應該能更全面的評估。 原理 在一般普通公司的情況下,技術股從取得到出售分為兩階段課稅–第一階段是出售專利權的獲利,第二階段是出售技術股的獲利。請 Continue reading →
公司在確定名稱之後、設立登記完成取得統一編號之前,有一段尷尬的期間,稱作「籌備處」。在公司法的理論上,把「公司」跟「籌備處」的關係比喻做「自然人」跟「胎兒」。二者雖然在本質上同一,但法律地位上仍略有所差別。如同胎兒在母親體內逐漸成長茁壯,「籌備處」階段的主要任務在達成各項公司設立的要件,包括股東繳足股款、訂立章程、選任董事等。但是如果這些事情進行得比較慢,可能導致停留在「籌備處」的期間較長。 在此 Continue reading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