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公司(下)設立與維護
本篇近一步討論投資公司設立與維持的具體問題。
一、組織型態
投資公司股東經常是家族成員,注重股權結構穩定性,因此「有限公司」可能較合適。或是設定轉讓限制的「閉鎖性公司」也可以考慮。
二、投資分類與未實現評價損益
作為長期持有股票的投資公司,應避免將所持有股票錯誤分類為「交易目的」。「交易目的金融資產」將導致未實現評價損益計入損益表,產生未分配盈餘稅的問題。例如投資公司取得某上市股票成本$10,會計年度截止日當天收盤價$100,產生未實現評價利益$90(=100-10),若此筆投資錯誤分類為「交易目的」,則這筆紙上富貴的未實現評價利益$90將計入未分配盈餘,課徵未分配盈餘稅。即使欲分配股利,也將面臨紙上富貴尚未兌現,現金不足以發股利的窘境。
三、兼營應稅項目
投資公司可免申報營業稅。但若兼營其他應稅業務,則需恢復申報營業稅,取得之進項稅額須計算不得扣抵比例。
四、財務報表簽證
如果投資公司的資本額達TWD 3000萬,則每年都要進行財務報表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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